新湘乡客户端5月27日讯(通讯员:田洋 龙彬)市场主体发展好,按时年报不能少。今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,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,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为避免市场主体错过年报时间,影响商誉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郊所创新工作模式,立足市场主体需求,多措并举,确保年报公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。
从线下到线上,申报宣传“广”起来。

年报微信工作群。
几年前,东郊市场监管所就建立了年报微信群,每年申报时间段都会在群内反复提醒,并及时解答经营者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“短短的一条微信,提醒我们及时申报年报,让我们倍感温馨”一经营户表示。

张贴宣传海报。
线上提醒到位,线下加劲宣传。东郊所还通过在市场主体集中的场所张贴宣传材料,在注册登记、日常监管、执法办案等业务条线工作中加入年报工作宣传元素,多角度多方位扩大年报工作宣传力度和广度,提高市场主体对年报工作的知晓度。
从纸间到指间,申报方式“多”起来。
年报申报的方式除了在窗口填写纸质报告外,还可以在手机进行申报。“对于年龄不大、有需求的经营者,我们会积极指导市场主体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,在手机上完成年报工作。”东郊所负责人介绍,年报每年一报,操作熟练了,在家就可以操作,可减少经营者跑腿时间,提高年报申报工作效率。
从大厅到田间,申报场所“动”起来。
针对身体不便等原因不便到办证大厅来申报年报的经营者,东郊所的工作人员还会采取上门“一对一”服务的方式,帮助他们填写纸质报告,让他们能够足不出户便完成年报工作,并细心叮嘱他们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,对接收到的年报提醒电话,千万不要轻信。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,凡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,请于6月30日之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,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。
责编:谭力彰
来源:湘乡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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